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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種工程總承包與工程項目管理方式,究竟哪個最適合?

發(fā)布時間:2020-07-23 14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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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總承包是國際工程項目管理中的一種重要模式。在國際工程市場上,最核心的工程總承包類型有以下10種。

 

1、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(EPC—Engineering、Procurement、Construction)
 

EPC總承包是指承包商負責工程項目的設計、采購、施工安裝全過程的總承包,并負責試運行服務(由業(yè)主進行試運行)。EPC總承包又可分為兩種類型:EPC(max s/c)和EPC(self-perform construction)。

 

EPC(max s/c)是EPC總承包商最大限度的選擇分承包商來協(xié)助完成工程項目,通常采用分包的形式將施工分包給分承包商。其合同結構形式是: 

 



EPC(self-perform construction)是EPC總承包商除選擇分承包商完成少量工作外,自己要承擔工程的設計、采購和施工任務。其合同結構形式是:

 


2、交鑰匙總承包(LSTK—Lump Sum Turn Key)


交鑰匙總承包是指承包商負責工程項目的設計、采購、施工安裝和試運行服務全過程,向業(yè)主交付具備使用條件的工程。交鑰匙總承包也可分為兩種類型,其一是總承包商選擇分承包商分包施工等工作,其二是總承包商自行承擔全部工作,除少數(shù)必須分包的內容外,一般不進行分包。交鑰匙總承包的合同關結構與EPC工程總承包的合同結構是相同的。

 

3、設計、采購、施工管理承包(EPCm —Engineering、Procurement、Construction  management)


設計、采購、施工管理承包是指承包商負責工程項目的設計和采購,并負責施工管理。施工承包商與業(yè)主簽訂承包合同,但接受設計、采購、施工管理承包商的管理。設計、采購、施工管理承包商對工程的進度和質量全面負責。設計、采購、施工管理承包的合同結構是:

 

4、設計、采購、施工監(jiān)理承包(EPCs  —Engineering、Procurement、Construction superintendence)


設計、采購、施工監(jiān)理承包是指承包商負責工程項目的設計和采購,并監(jiān)督施工承包商按照設計要求的標準、操作規(guī)程等進行施工,并滿足進度要求,同時負責物資的管理和試車服務。施工監(jiān)理費不含在承包價中,按實際工時計取。業(yè)主與施工承包商簽訂承包合同,并進行施工管理。設計、采購、施工監(jiān)理承包的合同結構是:


5、設計、采購承包和施工咨詢(EPCa—Engineering、Procurement、Construction  advisory)


設計、采購承包和施工咨詢是指承包商負責工程項目的設計和采購,并在施工階段向業(yè)主提供咨詢服務。施工咨詢費不含在承包價中,按實際工時計取。業(yè)主與施工承包商簽訂承包合同,并進行施工管理。設計、采購、施工監(jiān)理承包的合同結構是:


6、項目管理承包(PMC—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or) 


PMC是指項目管理承包商代表業(yè)主對工程項目進行全過程、全方位的項管理,包括進行工程的整體規(guī)劃、項目定義、工程招標、選擇E、P、C承包商、并對設計、采購、施工過程進行全面管理,一般不直接參與項目的設計、采購、施工和試運行等階段的具體工作。PMC的費用一般按“工時費用+利潤+獎勵”的方式計取。


PMC是業(yè)主機構的延伸,就從定義階段到投產全過程的總體規(guī)劃和計劃的執(zhí)行對業(yè)主負責,與業(yè)主的目標和利益保持一致。


對大型項目而言,由于項目組織比較復雜,技術、管理難度比較大,需要整體協(xié)調的工作比較多,業(yè)主往往都選擇PMC承包商進行項目管理承包。作為PMC承包商,一般更注重根據自身經驗,以系統(tǒng)與組織運作的手段,對項目進行多方面的計劃管理(PROGRAM MANAGEMENT)。比如,有效地完成項目前期(FEL)階段的準備工作;協(xié)助業(yè)主獲得項目融資;對技術來源方進行管理,對各裝置間的技術進行統(tǒng)一和整合;對參與項目的眾多承包商和供應商進行管理(尤其是界面協(xié)調和管理),確保各工程包之間的一致性和互動性,力求項目整個生命周期內的總成本最低。

 

PMC可分為三種類型:


(1)  代表業(yè)主管理項目,同時還承擔一些界外及公用設施的EPC工作。這種方式對PMC來說,風險高,而相應的利潤、回報也較高。


(2)  代表業(yè)主管理項目,同時完成項目定義階段的所有工作,包括基礎工程設計、±10%的費用估算、進行工程招標選擇EPC承包商和主要設備供應商等。


(3)  作為業(yè)主管理隊伍的延伸,負責管理EPC承包商而不承擔任何EPC工作,這種方式的風險和回報都比較小。


PMC的合同結構是:



PMC方式與EPC方式的主要區(qū)別見下表:


7、項目管理組(PMT—Project Management Team) 


PMT是指工程公司或其它項目管理公司的項目管理人員與業(yè)主共同組成一個項目管理組,對工程項目進行管理。在這種方式下,項目管理服務方更多的是作為業(yè)主的顧問,工程的進度、費用和質量控制的風險較小。


PMT的合同結構是:


 

8、設計、采購承包(EP—Engineering、Procurement ) 


設計、采購承包是指承包商對工程的設計和采購進行承包,施工則由其他承包商負責。其合同結構是:


9、施工管理(CM—Construction  Management)


代表業(yè)主進行施工管理。其合同結構是:


10、設計、采購、安裝、施工承包(EPIC—Engineering、Procurement 、Installation、Construction ) 

EPIC方式是針對海上平臺項目來說的,海上平臺的安裝工作比較復雜、工作量比較大,所以將安裝從施工中分離出來,給予特別強調。它的承包內容和合同結構與EPC相似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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